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文字新闻
苏州市相城区检察建议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生鲜食品“美颜滤镜”摘掉了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针对“生鲜灯”这一热点问题首次作出回应,规定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

  新规生效第一天,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就已经“焕然一新”,为“生鲜灯”整改交上了一份答卷。原来,早在两个月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就关注到了食用农产品市场的照明设施问题。2023年8月至9月,多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先后提报线索,反映辖区部分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使用“生鲜灯”照明,导致食品真实色泽产生发生改变,极易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

  收到线索后,相城区检察院对辖区客流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进行走访,发现“生鲜灯”的使用并非个例,甚至成为让消费者和经营者都颇感无奈的“潜规则”。“我对自家猪肉的品质很自信的”,农贸市场的摊主张大姐表示,“但是刚开始有一家用了‘生鲜灯’,顾客都到那里去买肉了,不买我们的。我们只能跟着换。”

  9月中旬,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磋商,就《办法》的理解与适用、新规施行前的准备工作深入探讨,共同研判“生鲜灯”的标准认定、整改方案等问题。11月初,相城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履职内容,在《办法》施行前的过渡期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对问题“生鲜灯”统一更换。

  近日,相城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回访,共计259家经营主体已经在新规实施前率先整改完毕,其余商户也表示灯具正在按计划重新配置。在摊前挑选食材的马阿姨表示,“我觉得不要灯更好。有时候肉在灯下看着很漂亮,但买回家发现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现在摊位把‘生鲜灯’撤掉,看见什么就是什么,买菜跟之前相比安心多了。”不少摊主也松了一口气,采购“生鲜灯”本就是应对竞争的“无奈之举”,统一照明设备之后,公平、有序的竞争氛围又重新回到了市场。

  从新规颁布到全面落实,“生鲜灯”要彻底退出市场,还需要“巩固疗程”。相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龚茜介绍说,“针对‘生鲜灯’的认定标准,我们与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开展了专家咨询,并向上反映情况建议完善立法,为行政机关履职提供明确参考。同时依托我院政协委员工作室联系群众,拓宽相关线索收集渠道,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观察,保障食用农产品‘尽显本色’。”

上一条:相城区“集中服务月”女企协专题恳谈活动举行
下一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现场教学基地在相城挂牌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